2016-11-14

網路世界中常犯的法律-淺談網路語言霸凌

 /健康上網每一天網站編輯部編輯整理 
 

現代社會講求人人保有言論自由權利,因此當場景轉換到網路環境時,很多人以為只要採取網路匿名,就不用對自己在網路上的發言負責,因此用詞常帶有情緒性、攻擊性的字眼,但卻殊不知如此發言,會對他人造成傷害。近期發生的藝人楊又穎輕生事件,就是網路霸凌下的犧牲者。網路世界其實和真實世界一樣,必須擁有正確的法律禮儀以及行為規範。網路的發展普及提供我們更多元的發言管道,讓大家有自我發聲的機會。我們必須以理性、客觀的網路言行展現,而非無謂的謾罵、中傷他人、扭曲網路言論自由的價值,好好珍惜因網路便利所帶來的多元民主發言價值,而學習對自己的網路言論負責任。


什麼是網路霸凌?

多半以社群網站匿名發文、電子郵件、BBS、網路遊戲等,以惡意散播不實消息、辱罵或威脅等方式傷害他人,或是未經他人同意,將他人私密或不雅影片上傳至網路供網友觀看,進而造成他人身心靈上的傷害。


網路霸凌的影響

霸凌是一種反社會行為。對於霸凌者來說,藉由虛擬網路無需面對面且快速傳遞的特性,透過文字、影片、圖片等媒介進行對他人的攻擊時,因未確切真實感受自己傷害他人,忽略了可能已觸犯法律問題,而一昧享受發表網路言論自由的快感,尋求網友認同,造成心理價值觀以及人際行為的偏差;被霸凌的受害者,則是遭受心理上莫大的傷害,產生害怕、憂慮、緊張甚至是輕生自殺的念頭,也影響了現實人際關係的應對處理;而非霸凌或是霸凌受害者的他人,也有可能因為害怕自己成為霸凌受害者,迫於同儕壓力,而不知不覺也加入霸凌的行列。


網路霸凌的真實案例

台灣某市某所知名國中發生一起共有35名國中生被同班同學家長告上法院的事件。起因是受害者為一名女國中生,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抱怨被A姓同學潑水,A姓同學看到文章後,憤而夥同班同學共34位同學用「醜」、「不要臉」在網路上用不雅的文字攻擊女同學。女同學在網路上看到這些同班同學批評的言論,受到同儕壓力便心靈受創,促使女同學家長憤而向法院按鈴提起毀謗訴訟,而該校校長後來也在輿論壓力下,出面公開道歉,導致造成校方、被告與告方都不舒服的結果。


如何面對網路霸凌

要勇敢、積極的尋求法律制裁管道。及時將資訊存證處理,不論是自己或是他人遭受網路霸凌,應該要告訴有權處理的人被霸凌的情況,不論是家長、老師或是網站負責人等;另外也要終止流傳不當的網路攻擊,甚至可採取報警處理,別讓自己亦成為網路霸凌的加害者。

 
資料參考:https://goo.gl/UGhy8y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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